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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10萬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房
記者從鄭州市節(jié)能裝配辦獲悉,鄭州市建委本周組織相關人員赴上海同濟大學開展裝配式建筑技術培訓,加快推進鄭州市裝配式建筑發(fā)展:今年起,要求總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項目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建設。
據(jù)悉,裝配式建筑污染少、效率高,代表了未來建筑業(yè)的發(fā)展方向。根據(jù)市政府《關于大力推進裝配式建筑發(fā)展的實施意見》確立的目標,今年全市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積比例要不低于10%,2019年要不低于20%,到2020年達到30%以上。力爭到2025年底,全市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積比例達到50%以上,其中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國有企業(yè)投資項目原則上應達到100%。新建裝配式建筑應達到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
鄭州市建委要求,今年起,總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保障性住房項目,以及政府和國有企業(yè)投資的總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擴建)學校、醫(yī)院、養(yǎng)老建筑等項目原則上應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建設;總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項目、總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或單體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業(yè)、辦公等公共建筑項目應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建設